全台45處海洋保護區總體檢 7處列「完全保護」
(中央社記者洪學廣高雄21日電)為了解各類保護區管理困境,作為改善策略參考,海保署今天公布首度全面評估全台45處海洋保護區管理成效,其中7處為「完全保護區」,未來將依此結果作為建立評鑑制度依據。
海洋保育署今天發布新聞稿公布民國111年度首度全面性評估台灣45處海洋保護區管理成效,總體檢結果7處為「完全保護」、18處「高度保護」、9處「中度保護」、11處「低度保護」。此結果將作為未來加強合作,以及建立評鑑制度依據。
海保署指出,7處「完全保護」海洋保護區分別是中華白海豚野生動物重要棲息環境、墾丁國家公園、東沙環礁國家公園、澎湖南方四島國家公園、望海巷潮境海灣資源保育區、富山水產動植物繁殖保育區、澎湖南海玄武岩自然保留區,多為具管理計畫、定期生態調查監測、有完全禁漁區的海洋保護區。低度保護類型則屬人力經費短缺,或在地關懷海洋資源程度較低處。
海保署表示,進行管理成效評估不是幫海洋保護區打分數,是為了更了解各類保護區管理困境,作為改善策略參考。例如110年管理成效較低的石梯坪保育區,在海保署與當地港口社區透過在地守護計畫,進行硨磲貝資源調查與巡守。基隆市水產動植物繁殖保育區則透過海保署與基隆市政府合作巡守,2處111年度體檢成效皆較110年提升。
另外,112年選定地方已具有保育共識的七美、頭城2處海洋保護區共同研商改善方向,對於高度自主意願推動畫設海洋保護區的台東都蘭原住民部落,也將挹注資源深入合作,期能促成國內首座原民社區自主推動海洋保護區。
海保署說明,110年經由盤整國內外文獻、諮詢專家顧問,初步建立1套成效評估指標,並進行22處海洋保護區成效預評估;第2年(111年)依110年檢核結果,輔以利害關係人訪談,調整評核指標為管理目標、生態調查、社會經濟、落實治理4大面向、30項指標項目,以完全、高度、中度、低度保護分類,全面性體檢45處海洋保護區管理成效,是全台灣第一套海洋保護區評估指標。
海保署長黃向文表示,海保署將持續執行海洋保護區成效評估、培育經營管理能力,以充實地方能量、提高在地守護意願,推動重要生態系海域調查、生態監測、強化法治規章、落實執法等整合工作,提升全台海洋保護區管理成效及在地認同。(編輯:黃世雅)112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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