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獵人稱獲許可射殺狒狒 六福村擬提告
(中央社記者葉臻、郭宣彣桃園28日電)桃園市狒狒遭獵槍射殺死亡,媒體報導,開槍的獵人稱有詢問在場的六福村相關人員能否開槍,但六福村今天發布聲明表示,沒有六福村人員指示獵人開槍,將對獵人提告。
桃園平鎮區10日起有狒狒出沒,鎮興里長黃志杰組隊圍捕未果,23日起由桃園市政府農業局接力追捕,但狒狒昨天卻於楊梅區富岡遭獵槍打死,自行攜槍參與的林姓獵人坦承開槍,全案仍待調查。
桃市府警察局楊梅分局昨天約談農業局、新竹縣政府農業處、六福村及獵人共13人,林姓獵人坦承開槍擊斃狒狒,但媒體報導,獵人稱有在場人士同意,全案上午被依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函送台灣桃園地方檢察署偵辦。
相關人士表示,林姓獵人先接到竹縣府農業處電話詢問圍捕狒狒相關事宜,當時獵人剛好遇到路邊員警,詢問後得知附近正在圍捕狒狒,自行前往想幫忙。
相關人士說,獵人抵達圍捕狒地點時,在現場阿嬤帶領下進入狒狒躲藏的民宅,獵人認為當時狒狒四處逃竄,還往上跳,行徑已是在發狂,獵人判定有危險,怕狒狒傷人就開槍。
此外,媒體報導,圍捕前獵人曾問在場人員如果有狀況能否開槍?對方回:「那就開啊。」沒想到開槍後詢問對方是哪個單位,對方才說是「六福村」。
不過,六福村表示,六福村人員在現場聽到槍聲後才進入狒狒躲藏區域,沒有同仁對獵人提出同意開槍指示,將對獵人提法律告訴。
此外,六福村說,狒狒遭抓捕後狀態不好,六福村獸醫被緊急徵詢協助急救,非部分媒體指六福村強行帶走狒狒,且相關人員全程攜帶專業麻醉器材及獸醫隨行,確保動物追捕安全,而追捕區域屬桃園管轄,全程配合桃市府農業局安排指揮,不清楚哪個單位安排獵人持獵槍跨區追捕。
竹縣府農業處副處長傅琦媺告訴中央社記者,當時獲報狒狒持續移動靠近竹縣,縣府昨天上午聯繫林姓獵人,請對方在竹縣待命,但當時林姓獵人已在狒狒圍捕現場附近。
傅琦媺說,依縣府的通訊軟體LINE工作群組訊息顯示,獵人當時已在現場附近待命,但為何會自行前往圍捕現場,不清楚是誰指派,但縣府不會派獵人跨區到桃園圍捕。
桃市府農業局表示,未接獲通知獵人要到場,獵人進民宅時沒農業局人員陪同,農業局人員沒接獲獵人開槍的請示,更沒示意獵人開槍,也不知獵人有開槍,是後來捕捉後,上車時發現狒狒血染紅網子、情況不對,趕緊送狒狒去治療。
野生動物保育法規定,保育類野生動物應保育,不得騷擾、虐待、獵捕、宰殺或為其他利用,違反者處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2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金。
農業局說,已向警察局報案,移請司法偵辦釐清。(編輯:李明宗)112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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