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救護業者投保遭拒 民眾黨團籲政府正視
(中央社記者范正祥台北2日電)民間救護運送業者反映,近期對救護車及救護人員投保車體、駕駛及乘客險遭多家保險業者拒絕;民眾黨立法院黨團呼籲正視救護車納保問題,明定加保標準,確保救護人員執勤時能獲得足夠保障。
台灣民眾黨立法院黨團副總召賴香伶今天召開記者會指出,業者反映在和醫療單位的合約中,除了要投保法定的強制責任險,也須投保如乘客責任險、第三責任險、車體險等,以確保救護車本身、其上救護人員及患者,能夠獲得足夠保險保障,但業者雖願意配合,今年卻遭多家保險業者拒絕,買不到保險。
賴香伶表示,民間救護運送業者出示往年保單顯示,過去保單可以有很多類型,例如慰問金保險、駕駛人傷害及傷害醫療保險等,過去可以,今年為什麼不可以。
她說,如果沒有保險業者願意提供給民間救護運送業者投保保障,民間救護運送業者要如何與醫療單位履約,如果少了民間救護體系,只靠醫療方或消防單位的救護車,恐怕不足以提供完備的緊急救護。
賴香伶表示,衛生福利部昨天很晚給了她答覆,表示私立民間的救護系統是靠「救護車及救護車營業機構設置設立許可管理辦法」規範。但她質疑,在這項管理辦法中並沒有明確指出保險部分,關於救護車車體、乘客責任險,或從業人員的保險,都沒有在辦法裡面,希望衛福部能重新檢視這辦法,提出增訂。
另外,賴香伶也呼籲,衛福部應會同交通部相關部會,比照道安會報模式,調查救護車事故原因,提出有效改善措施,減少救護車事故;立法院也應透過立法討論,為保險業者規範明確救護車納保標準,確保救護人員執勤時能獲得足夠保障。
部分民間救護運送業者今天也出席記者會訴說心聲,台灣急重症醫療救護轉送聯盟理事長姜尚佑呼籲保險業者提出解套的方案,只要是在合理的範圍內,民間救護運送業者是可以接受的,希望讓出勤的醫護人員不要身處風險之中,也讓病患得到保障。(編輯:翟思嘉)112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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