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整清冠一號公費對象?陳時中:還沒有定案
(中央社記者陳婕翎、陳至中、余曉涵台北24日電)媒體報導衛福部研擬調整清冠一號公費對象,13歲至64歲確診者須自費購買;對此,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指揮官陳時中說,都還沒有定案,仍待與專家討論。
國內COVID-19(2019冠狀病毒疾病)疫情持續,有媒體報導,衛福部中醫藥司根據指揮中心要求,提出新的公費使用對象規畫,從7月1日開始,只有65歲以上,以及12歲以下確診個案可以使用公費清冠一號,其餘對象須自費購買,自費清冠一號市價每盒約新台幣1500至2700元左右。
陳時中今天下午疫情記者會中被問及此事,他僅說,都還沒有定案。日前確診的陳時中也分享居家照護階段自身用藥經驗,期間很多人問過他,要不要使用清冠一號,因為他有吃西藥,就沒使用清冠一號。清冠一號是處方藥,開立需要符合適應症條件,相關公費使用要與專家討論。
衛福部中醫藥司今天中午已發布新聞稿澄清,「公費COVID-19治療用台灣清冠一號申請補助方案」正與國家中醫藥研究所及中華民國中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研商中,尚未定案,相關報導稱「13至64歲新冠肺炎確診者台灣清冠一號7月起改自費」與事實有落差。
基於「公費COVID-19治療用口服抗病毒藥物領用方案」訂有確診者使用藥物的適用條件,因此「公費COVID-19治療用台灣清冠一號申請補助方案」參照該方案,修訂調整公費補助使用藥物適用條件,將具重症風險因子輕症患者、臨床症狀明顯中症患者及無口服抗病毒藥可用12歲以下兒童納入。
中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則呼籲,不應限縮確診民眾使用「台灣清冠一號」公費補助,倘若防疫醫療費用不足,建議公費補助清冠一號者的條件應擴及高風險族群,具任一「重症風險因子」的確診輕症民眾、有喘症的中症確診病人,以及12歲以下的輕、中症確診兒童。(編輯:陳政偉)1110624
- 2024/10/24 19:33
- 2024/10/21 15:43
- 2024/10/02 16:25
- 2024/09/30 16:35
- 2024/09/23 18:18
- 2024/09/20 15:36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