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地補償有異議 台南綠能產業園區環評再審
(中央社記者張雄風台北11日電)台南市綠能產業園區今天進行環評初審,然而包含民眾、農委會、環保署及環評委員都對現地已有約60公頃、3萬棵樹的林地補償方式有異議,本案最後建議補充修正後再審。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今天召開「台南市綠能產業園區環境影響說明書」專案小組初審會議。開發單位台南市政府表示,本園區鄰近台南高鐵站、鄰接台86線快速公路及國道1號,優先以公有地及台糖土地為主。
台南市政府表示,園區預估可增加就業人口約6000人、吸引約新台幣110億元投資額,每年可帶來約220億元產值;園區可加速綠能產業發展,結合鄰近科學城,提供量產基地以推動綠能產業新發展,並促進台南產業創新發展與升級。
當地居民出席會議時表示,產業園區位於淹水潛勢區,開發是要填土墊高地勢,但完全無法自然排水,還需要用抽水機;原本鄰近港尾溝溪是天然的滯洪池,開發後會完全失去作用。
環保署毒物及化學物質局表示,報告中提到引進無煙囪產業,但不是叫綠能產業就沒有污染,而是要科學證據;毒化物不單只有產品,而是在製造、生產的過程中都可能使用,開發單位完全沒有估算用量;且廠商進駐後如何管理、主責單位為何完全沒回答,若有毒化災害,園區如何進行緊急應變措施,報告中也未提到。
農委會提到,開發範圍涉及特定有機農業區,但根據報告有約51%周遭民眾不知道要開發;另外農委會後來也接獲多起民眾陳情,要求開發單位增加溝通,並評估開發對農地、環境的影響,加強減輕對策。
農委會指出,現地林相完整,開發對當地景觀、生態造成一定影響,也是當地民眾關心課題,已接獲多起陳情,應多作說明,且該區是草鴞潛在棲息環境,應加強保育措施;環保署也建議以空氣品質改善為由,能保留林地。
環評委員認為,園區主打綠能,但與實際作為有點相牴觸,現地有約60公頃的林地,開發規劃只有約13公頃的條狀綠帶,消失約45公頃的林地;條狀綠帶對當地原來的野生動物很難作為棲地,應該保留更多綠地,且應是塊狀、大面積,而不是零散條狀的綠帶。
環委最後建議補充修正後再審,要求重新計算溫室氣體抵換量,另以生態系統服務評估方式重新計算本案人造林服務價值;並提到若下次再審未能有良好的改善,不排除會提報大會,評估本案進入較嚴格的第二階段環境影響評估。(編輯:張雅淨)111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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