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牌照稅4/1開徵 5/3前須繳納
(中央社記者吳張璦台北28日電)財政部今天表示,使用牌照稅4月1日開徵,繳納期限至5月3日止,今年開徵輛數超過786萬輛、稅額約新台幣651億元。
財政部今天委由台北市稅捐稽徵處舉辦「111年使用牌照稅開徵記者會」,處長倪永祖表示,以往繳納截止日多是到4月30日,但今年適逢勞動節補假,因此延至5月3日,開徵範圍包括一般自用車輛、151cc以上重型機車全年牌照稅,以及營業用車輛上半年牌照稅。
倪永祖指出,統計今年開徵輛數為786萬6756輛,年增約21萬5000輛,增幅2.82%,帶動開徵稅額來到651億683萬元,年增約10億元,增幅約1.63%。
倪永祖表示,免稅車輛合計約91萬輛、免稅稅額總計約84億元;其中,自107年開始至今年2月底,免徵使用牌照稅的電動汽車來到逾1萬9000輛,以台北市占34%、台中市占13%、新北市占11%較多。
至於六都開徵情形,北市稅捐稽徵處表示,與去年開徵時相比,今年統計開徵自用車輛數以新北增加4.4萬輛最多,桃園增1.6萬輛,台中增1.5萬輛,僅台北市減少776輛,推測原因與台北市大眾交通便捷,加上免徵牌照稅的電動車輛數成長有關。
此外,倪永祖提醒,因疫情影響無力繳稅的車主,可申請延期繳納、期限最長一年,或申請分期繳納、最多可分36期,車輛若因疫情或長時間未使用也可辦理停駛或繳銷,停駛繳銷期間免徵牌照稅。
財政部表示,今年牌照稅繳納期間為4月1日至5日3日,逾期每3日將加徵1%滯納金,5月4日至6日繳納屬於逾期案件,但還不會加徵滯納金。
財政部表示,繳稅方式包括至金融機構或便利商店(稅額3萬元以下)臨櫃繳納,使用電話語音、網際網路以信用卡繳納,以長期約定轉帳、ATM、活期儲蓄存款帳戶、晶片金融卡方式轉帳繳納,也可以電子支付或行動支付APP掃描繳款書上QR-Code繳納。(編輯:林興盟)111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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