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抓抱卵母蟹延長為5個月 估讓6成產量繁衍生息
2022/2/24 21:03
(中央社記者楊淑閔台北24日電)漁業署今天召開「全年禁止捕撈抱卵母蟹」第2次意見交流座談會,決定抱卵母蟹禁捕期從8月至12月底,增2個月、共5個月,其中61%抱卵母蟹將得以繁衍生息。
今天的座談會由農委會漁業署署長張致盛主持,邀集提案人、地方政府、漁會、專家學者及公民團體共同討論,會中雙方一度出現情緒對話,漁民不滿有網友在提案人臉書留言重傷,並質疑主張永續的一方不懂漁業實務,公民團體則堅持希望強化管理。
張致盛多次出面緩頰、疏通雙邊情緒,終於達成4點共識。首先是「資源管理面」,抱卵母蟹禁漁期由每年8月16日至11月15日,調整為每年8月1日至12月31日。漁業署副署長王正芳接受中央社電訪時說明,多了2個月,這樣對比全年都捕撈的量,可讓61%抱卵母蟹得以繁衍生息。
王正芳說,將增加鏽斑蟳、紅星梭子蟹、遠海梭子蟹及善泳蟳的採捕殼寬(直徑)限制多1公分,從8公分變成9公分,藉此強化蟳蟹漁業資源管理。
其次在「漁業生產面」,漁業界願意配合,將請船長落實卸魚申報工作,全年配合漁業署執行海上科學觀察,蒐集科學研究數據,以利掌握蟳蟹漁業資源動態,取得正確統計數據。
第三,「資訊公開面」,漁業署將邀集產、官、學及公民團體共組諮詢小組,依據科學研究結果,每半年滾動式檢討管制措施,讓全民共同檢視執行情形,協助產業朝永續經營邁進。
第四,「產銷輔導面」,將輔導建立生產地友善漁業標章,提升產業形象與價值,結合產地標章,協助行銷,建立多元銷售管道。
王正芳並說,以上4個面向,漁業署將儘速修正完成「沿近海漁船捕撈蟳蟹類漁獲管制措施」的預告、公告,希望今年8月起如期展開禁捕。(編輯:張芷瑄)111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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