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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秉成:假訊息像病毒 培養媒體識讀才能產生抗體

2022/2/18 19:56(2/19 12:02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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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蘇思云台北18日電)行政院政務委員羅秉成表示,假訊息就像病毒一樣,傳播力快、也可能造成社會危害,因應方式不只是立法而已,關鍵更在於培養民眾的媒體識讀,才能對假訊息產生抗體。

台灣事實查核教育基金會(台灣事實查核中心)今天發布假訊息年度大調查,也跟台大新聞所合作舉辦主題論壇「假訊息的管制及平台責任」,包括羅秉成、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主委陳耀祥,以及Meta、Google跟LINE都有代表出席。

調查指出,有近7成(69.1%)民眾認為政府、科技公司應該限制假訊息在網路流傳,即使相關作為恐損害人民的言論自由,更有9成民眾支持政府應立法要求社群媒體建立假訊息的自律機制。

羅秉成表示,假訊息像病毒一樣,傳染力高也可能造成危害,政府對假訊息提出區域聯防概念,但關鍵不會只是立法,更關鍵的是培養民眾的媒體識讀,才能對假訊息產生「抗體」。目前既有「iWIN網路內容防護機構」可以處理兒少色情影音資訊,發出自律通知、讓平台自律機制處理,但這類違法訊息相對好判讀,困難的是如何處理位於灰色地帶的訊息。

羅秉成表示,面對爭議訊息,不同國家有不同作法,有的透過行政處分或是法院令狀來要求平台業者移除訊息,還有一種是請事實查核單位來認定、後續平台才會處理等,相關立法原則確實不易拿捏,NCC正在草擬數位通訊傳播法,持續跟外界溝通中。

陳耀祥表示,數位通訊傳播法主要牽涉網際網路平台責任以及網路執行面問題,目前想法是仍要連結到各部會作用法。例如:疫情、兒少相關議題則是衛福部判斷,選舉訊息可能是內政部、中選會的範圍,概念上可能是把iWIN機制制度化,擴及處理一般性網路議題。

Meta台灣公共政策協理陳奕儒表示,如何判斷假訊息,確實容易過度仲裁或踩到言論自由紅線,平台在內容管理可以到什麼程度,也是近年熱門議題。Meta對法規是支持的,但強調要確立相關原則,每個平台可能也要因為不同產品特性而設計出可落實的不同做法。

Google台灣政府事務及公共政策協理高瑋均表示,Google平台會移除違法內容;另外,如果違反社群守則也可能被移除訊息,社群守則會持續隨時事狀況調整,像是去年YouTube就針對打疫苗相關資訊,如果已經被專家證明是錯誤訊息,就屬於可以被移除的資訊,但面對爭議訊息,尚未有真正完美的解方。

高瑋均指出,若要立法在法規上也應該具備5大要素,適當的安全港條款、公私部門共同承擔責任、法治跟法律上的明確性、靈活性跟適用性、對使用者與主管機關等提供更多透明度。希望避免不符比例原則的處罰、對單一個案處罰、過度侵犯隱私的執法協助要求、強制要求監控等。

許多民眾也認為LINE應該可以在不實訊息被轉發時,特別在訊息旁做標記提醒接收者。LINE TODAY資深總監彭瀞儀表示,實際上訊息會經過加密,LINE沒辦法直接把民眾私人傳送的資訊拿去跟資料庫做比對,現階段LINE主要是跟第三方事實查核單位合作,提高民眾媒體識讀能力,立法上則希望盡量全民參與、具備公開透明特性。(編輯:蘇志宗)1110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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