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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日起公共運具禁飲食 違規最高罰1.5萬元

2022/1/22 15:09(1/22 15:25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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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汪淑芬台北22日電)交通部長王國材今天在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記者會宣布,明天起公共運具禁止飲食。交通部隨後發出新聞稿,違反規定者 可罰新台幣3000元以上、1萬5000元以下罰鍰。

交通部指出,因應近期COVID-19(2019冠狀病毒疾病)疫情發展,明天起公共運輸運具內禁止飲食,共同防範疫情傳播,降低民眾感染風險,違反規定,經場域人員勸導不聽者,依傳染病防治法第70條第1項規定,可處3000元以上、1萬5000元以下罰鍰。

交通部表示,因應農曆春節假期將屆,預料將會湧現返鄉人潮,明天起禁止民眾在高鐵、台鐵、公路客運、船舶(固定餐飲區域除外)、航空(國內線航班)等運具內飲食,若因生理需求需喝水、服藥、哺乳,應於食用完畢後儘速戴上口罩。

交通部說,在公共運輸場站有飲食需求者,在與不特定對象保持社交距離或有適當阻隔設備情形下,得於飲食期間暫時取下口罩。

王國材昨天召開擴大防疫會議,要求各單位針對公共運具及場域比照防疫3級警戒標準執行清消作業,落實相關防疫作為外,也呼籲民眾務必配合搭乘公共運輸量測體溫、戴口罩及遵守飲食相關規定,保護自己也維護他人健康。(編輯:張芷瑄)111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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