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闆薪資單玩數字遊戲 勞動部:未勞資合意恐違法
(中央社記者吳欣紜台北6日電)網路今天流傳一名餐飲業員工薪資單,薪資計算方式讓員工越領越少,勞動部今天說,如果是雇主片面減少約定工資,恐違反薪資未全額給付規定,可開罰新台幣2萬至100萬元。
媒體報導,有一名網友今天替自己的餐飲業朋友抱不平,顯示因為COVID-19(2019冠狀病毒疾病)疫情影響,老闆希望員工共體時艱,但拿出薪資單一看,卻發現老闆將月薪3.6萬換算成時薪,變成員工一小時只領到156元的薪資,比現行168元時薪還要少。
且薪資單上還顯示,員工的薪資是由底薪3萬3000元以及勞健保補助3000元組成,公司通知單上也載明,勞健保補助3000元是包含6%勞退金,要求員工自行加入投保工會。
對此,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副司長王金蓉告訴中央社記者,員工薪資單的薪資項目組成,公司有時候會想要調整,但並非每個調整方式都是不利的,也有可能是公司將底薪調高而有利於員工,所以難以單就某個工資項目調整來定調雇主違法。
不過,王金蓉指出,從目前資訊來看,這名餐飲業員工的雇主如果是在沒有勞資合意情況下單方面變更薪資計算、也給付給員工低於約定的薪資,這樣雇主就違反薪資未全額給付規定,可開罰新台幣2萬至100萬元。
在勞、就保投保部分,勞動部勞保局納保組組長黃錦儀則表示,依規定,受僱5人以上公司行號員工,雇主應在員工到職日起幫員工投保勞保及就保,如果是4人以下企業,則勞保是自願加保,但就保則是只要聘僱1人以上企業就必須加保。
黃錦儀說,如果這個公司是勞、就保強制納保對象,雇主就應幫員工加保,不可以用補貼健保費的方式,要求員工自行到職業工會加保,如果查到違法可以開罰,勞保部分可開罰雇主應負擔勞保保險金額的4倍罰鍰、就保則是10倍罰鍰。
至於提撥6%勞退金的部分,勞動部勞動福祉及退休司司長謝倩蒨說,如果雇主聘僱適用勞基法的本國籍員工,依照規定,雇主就必須按月幫勞工提繳不低於每月工資的6%退休金。
謝倩蒨強調,這項規定是要求雇主在雙方約定工資以外去提繳,如果雇主將勞工退休金內含在薪資中,會造成工資未全額給付規定,可依勞基法開罰新台幣2萬至100萬元。(編輯:陳政偉)111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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