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法限縮民眾檢舉交通違規 學生質疑、學者不認同
2021/12/7 19:27(12/8 17:15 更新)
(中央社記者汪淑芬台北7日電)立法院會今天三讀通過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明定46種民眾可檢舉的交通違規項目。有學生及學者下午在交通部座談會上,對這項修法表達質疑及不認同的看法。
交通部與教育部今天在交通部,共同舉辦「兒少交通安全表意座談會」。
新北市兒少代表聞英佐在開放提問時說,交通安全不是透過教育就可改變,執法更重要,像現在學校周邊很多違規停車都沒取締,根本就是兒少的壞榜樣,而今天立法院通過修法,將民眾檢舉交通違規項目限縮46種,他認為根本是開倒車。
陽明交通大學運輸與物流管理學系教授吳宗修說,他對這次道安條例修法非常不認同,警方怕浮濫,但若小違規一直犯,卻無人阻止,兒少看到大人的錯誤行為都沒人管,也會跟著學,小惡就一直傳染。
吳宗修接受媒體訪問進一步指出,民眾檢舉交通違規現已無獎金可領,都是站在維護交通安全立場協助警方,他自己幾乎每天在監看交通違規,如果警方在後續處理階段人力不足,可以採取外包,限縮檢舉項目並不明智。(編輯:陳仁華)110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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