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 9/6起受理申請
2021/8/31 17:42
(中央社記者吳欣紜台北31日電)勞動部今天宣布,110學年第1學期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將於9月6日開始受理申請,如果勞工有參加安心即時上工計畫,則不可同時申請,提醒民眾注意。
勞動部勞動福祉退休司副司長陳惠蓉今天在勞動部例行業務報告宣布,110學年第1學期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將從9月6日開始受理申請、10月14日截止。
陳惠蓉說,只要是非自願離職失業勞工在申請截止日前,失業期間達1個月以上,也就是9月14日以前失業並經核付失業給付者,或是勞工在申請截止日前、10月14日已就業,但109年10月14日至110年10月13日間非自願離職並經核付失業給付,且前1年內就業期間未超過3個月者,都可提出申請。
除此之外,申請條件也包含申請人及配偶109年度綜合所得總額也必須在新台幣148萬元以下、申請人在10月14日以前未請領老年給付,且也未參加安心即時上工等政府機關促進就業性質相關措施等。
在補助金額方面,陳惠蓉說,失業勞工就讀公立高中職子女每學期每名將補助4000元,私立高中職子女每名補助6000元,公立大專校院子女每名補助1萬3600元,私立大專校院子女每名補助2萬4000元。
此外,對於獨力負擔家計或子女有2人以上就讀大專校院的失業勞工,補助金額再加給2成。
陳惠蓉舉例,以同時有2個子女就讀私立大學為例,除每名子女可獲得2萬4000元外,每人另加給2成4800元的補助,一人為2萬8800元,2名子女合計為5萬7600元。
她也提醒,如果已經依教育部「高級中等學校免學費方案」規定,已免學費者,或已申請其他政府就學補助措施者,則不得重複申請此就學補助。(編輯:陳清芳)1100831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