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蘭灣渡假村歷時20年 環現差未能闖關須再審
(中央社記者張雄風台北13日電)環保署今天審查都蘭灣黃金海休閒渡假村環現差案,開發單位所提供富山遺址調查、開發範圍、廢水處理等資料仍未能使環委滿意,最後決議此歷時20餘年的開發案,補充修正後再審。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下午召開「台東都蘭灣黃金海休閒渡假村開發計畫環境現況差異分析及對策檢討報告暨變更內容對照表」專案小組第3次初審會議。開發單位為黃金海育樂事業股份有限公司,開發基地約11公頃,位在台東縣卑南鄉加路蘭段,東鄰台11省道、南濱伽溪。
環評委員指出,雖然此次變更開發單位將房間數減少,但餐飲住宿區總樓地板面積增加28.9%,反而可能增加使用水和廢水,但報告中卻未附上建築、景觀配置圖,對於開發範圍、鄰近遺址距離都沒辦法確認。
另外,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副研究員郭素秋直言,開發基地坐落在富山遺址與富山第二遺址上,但兩遺址相距不遠,是3、4000年前同一群人的居住地點,質疑「難道這之間都沒有住人。」
郭素秋進一步提到,開發單位報告指開發範圍縮小,但對於施工過程僅用「監看」來處理,沒有更佳的防範措施,遺址可能會因為這個開發案受到極大的浩劫,她認為「應該直接退回」、保護遺址。
此外,環委引據加路蘭部落對於開發案舉辦的投票,以53比0通過「反對黃金海渡假村」,認為開發單位與當地居民溝通並不確實。環委最後要求補充廢水零排放的具體作法、放流水對當地珊瑚影響、不開放區域的確切面積及位置等資訊,會議決議補充修正後再審。
由於本屆環委任期僅到今年7月底,因此可預期這個已歷時20餘年的案子將由下一屆環評委員續審。
本案在2000年通過環評,依環評法規定,未開發每3年必須進行環境現況差異分析(環現差)及對策檢討。環保署為此案自2006至2018年,12年間共召開9次會議、10次補充資料,卻始終無法解決問題,最後環保署依環評法13-1條退回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交通部觀光局。
然而開發單位2020年又以遞新案的方式重新送環保署審查,去年6月及今年3月兩次會議,環委都以基地內文化遺址範圍需釐清、廢(污)水處理程序具體規劃不足,要求補件再審。(編輯:張雅淨)110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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