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漁守護鯖鰺有成 體長恢復8年前規格
2021/6/29 18:06(6/29 18:46 更新)
(中央社記者楊淑閔台北29日電)農委會漁業署副署長王正芳今天說,102年發布鯖鰺漁業管理辦法,規定每年6月鯖鰺魚類成長期間禁止漁船在北緯24度以北捕撈鯖鰺,迄今鯖鰺已回復到8年前體長規格,展現成效。
王正芳說,鯖鰺是台灣東北部海域重要漁獲物種,每年漁獲量占沿近海總漁獲量近6成,以扒網為主要作業漁法;禁漁以來,專家學者長期對鯖鰺資源調查,結果顯示漁獲平均體長及最大漁獲體長都呈現增長。
他舉例,以花腹鯖為例,102年漁獲平均體長29.5公分,至109年提升至30.2公分,而最大漁獲體長由40.9公分提升至43.8公分,漁獲量維持每年約6萬至7萬噸,交易平均價格維持每公斤約31元至35元,顯示漁民共同落實配合下,鯖鰺的成長與繁衍展現顯著成效。
他補充,也與產官學界組成鯖鰺漁業管理諮詢小組,建立共管機制,108年起並推動「海洋之心」生態標章,109年頒發首批金級「海洋之心生態標章」予「南方澳鯖魚扒網友善船隊」及「澳底鯖魚扒網友善船隊」,給予漁民及其漁獲肯定,以持續永續海洋資源。
漁業署說明,102年發布的鯖鰺漁業管理辦法規定,以扒網或圍網漁具捕撈花腹鯖、白腹鯖及真鰺為主要漁獲物的鯖鰺漁船,每年6月1日至6月30日於鯖鰺魚類成長期間,禁止於北緯24度以北海域從事鯖鰺漁業作業。(編輯:管中維)1100629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