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保法初審通過 動保團體抗議過度擴張狩獵
(中央社記者楊淑閔台北25日電)9動保團體今天聯袂發文抗議,立法院經濟委員會22日初審通過野保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認為是對狩獵行為過度擴張,恐引發族群衝突,呼籲立法院謹慎面對。
這份名為「抗議22日野保法修法對『狩獵行為』的過度擴張 呼籲立法院謹慎面對所可能造成的後患」的聯合聲明,出自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台灣防止虐待動物協會、台灣動物保護行政監督聯盟、關懷生命協會、世界愛犬聯盟、台灣動物平權促進會、中華民國保護動物協會、台灣愛狗人協會及亞太小動物獸醫師聯盟。
聯合聲明指出,針對不斷鬆綁的各項原住民族狩獵規範,在一片恢復原住民族傳統文化等轉型正義的「政治正確」呼聲中,動保組織憂心提出3點嚴正聲明。
第一是任何人都不應使用不人道的獵捕工具,沒有任何人、任何族裔該有此特權。
第二為尊重原住民族文化傳統,但反對「狩獵行為」的過度擴張。基於司法院大法官針對原住民族獵捕宰殺利用保育類野生動物,相關司法判決是否違憲的之釋憲聲請案,將於4月做出解釋;以上「搶先」修法,疑有違憲之虞。且在原漢生活空間高度重疊的今日,未來是否是否會造成更多族群間的衝突,不可不慎。
第三點,聯合聲明並提問:「何謂負責任的管理機制?讓『原住民自主管理』就夠了嗎?該如何避免『球員兼裁判』?」
聲明文重申,野保法的立法精神在於「為保育野生動物,維護物種多樣性,與自然生態平衡」。「野生動物保育」屬於憲法上「環境及生態保護」範疇,受憲法基本國策保障,因此原住民族的「狩獵文化」和「野生動物保育」應衡平考量、兼籌並顧。
聲明文最後提醒,修法容易,野生動植物族群的變化監測、狩獵漁獵的誠實回報、因應監測所需進行的不斷調整等龐大經費需求及務實管理最難;找回族群尊嚴、文化傳統、身分認同是件令人亢奮的事,惟於此同時,別忘了聽聽為無聲動物發出微弱呼聲的動保人士所提出的預警與主張。
聲明文補充,22日於經濟委員會審查通過的修正案,內容包括第19條新增禁止使用獵捕野生動物的工具「鋼製吊索」,但若屬原住民族傳統獵具則可不受限制。
以及第21-1條開放原住民族得以主張是「非營利自用」獵捕野生動物,且獵捕、宰殺之行為可採核准或核備制。申請程序、獵捕方式、獵捕動物之種類、數量、獵捕期間、區域、非營利自用及其他應遵循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會同中央原住民族主管機關定之。並應尊重原住民族文化、部落自主管理的原則定之。(編輯:陳政偉)110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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