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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客運詐領逾千萬購車補助 公路總局追討2.3億

2021/2/26 15:30(2/26 16:01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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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汪淑芬台北26日電)桃園客運公司涉嫌以浮報大客車購車款方式,詐領公路總局客運車輛購車補助款新台幣1244萬多元。公路總局今天證實,已決定向桃園客運追回全數補助款2.3億元。

針對這起詐領購車補助款案,桃園地方法院去年12 月,依3人以上共犯詐欺取財罪,判時任桃園客運董事長吳運豐有期徒刑2年,可上訴。

公路總局說,去年法院宣判後,就決定向桃園客運追討2016年85輛購車補助款共2.3億元,最近已發函給桃園客運,要求3個月內提出還款計畫,這也是10年來,針對公共運輸實施補助以來首宗詐領案。

公路總局表示,桃園客運2016年新購的85輛車中,有25輛公路客運補助款是直接撥款給桃園客運,金額約4000多萬元,由公路總局追討,其他60輛市區公車,是將補助款給桃園市政府,再由桃園客運向桃園市政府申請,金額約近2億元,由桃園市政府追討。

桃園客運發布新聞稿回應,就交通部公路總局要求撤銷原案補助、繳回補助款新台幣4379萬7515元,將於法定期間內提起訴願。

桃園客運表示,就先前桃園地方法院判決沒收金額1244萬3840元的部分,將分4期返還;此次公路總局追討補助款的部分,將依桃園市政府要求,在3月31日前陳述意見,若須繳回補助款,將於法定期間內提起訴願,待行政處分確定後,再行擬定還款計畫。

依照「交通部公路總局公路汽車客運車輛汰舊換新補助作業要點」,客運業者購置車輛時可申請補助,公路總局依合約金額按比例撥款。

桃園客運詐領補助款案是經人檢舉,根據桃園地檢署調查,桃園客運2016年間為領取較高購車補助款,時任董事長吳運豐等人與雲從龍公司負責人楊冠宇、業務協理蔡靜宜和議,製作浮報金額的不實契約,向交通部公路總局申請購車補助款,詐得約新台幣1244萬3840元;桃客並與雲從龍公司虛偽簽立車體廣告租賃契約及協議書,讓浮報的購車補助款轉回公司帳面。(編輯:張芷瑄)110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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