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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客駕駛工時管理違規 公路總局罰220萬5000元

2020/8/30 1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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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汪淑芬台北30日電)交通部公路總局今天發布新聞稿指出,桃園客運對駕駛工時管理違規,案件高達245件,已依公路法開罰新台幣220萬5000元。

公路總局為管理客運駕駛超時問題,要求每名駕駛配置1個USB識別身分及記錄工時,但有媒體接獲投訴,指桃園客運提供駕駛2個USB輪流使用,駕駛超時,工時卻造假,公路總局完全不知道。

公路總局說,昨天已責成新竹區監理所立即啓動無預警派員至桃園客運查核駕駛工時,查獲245件異常使用駕駛人USB違規案件,依公路法第77條規定從重處罰,罰220萬5000元。

新竹區監理所長黃萬益說明,從目前資料來看,桃園客駕駛並無超時工作情形,但桃園客運卻在工時管理上不當,出現同一名駕駛,一天內使用自己及另一名駕駛的USB,避開連續兩天執勤,駕駛休息時間應達10小時的規定,違反運輸業管理規則。

新竹區監理所也發現,桃園客運有市區公車路線193條,公路客運8條,駕駛採混合調度,這次查到有公路客運駕駛使用市區公車駕駛USB,桃園客運確實有未善盡管理人的責任,除依規定處分外,已責令立即改善,並要求桃園客運提出完整改善計畫。

公路總局表示,對於客運駕駛員駕駛時間應符合法令規定,除按季召開檢討會議外,自108年起,已要求各區監理所於路檢聯稽或至各客運場站查核時加強駕駛人身分比對,如經確認與上傳至動態系統的資料不一致者,應要求立即改正並處罰客運公司,至目前已查獲26件。

公路總局說,為防止客運駕駛超時,也將積極協調地方政府進行雙向勾稽,強化查核機制,維護行車安全與乘客權益。(編輯:管中維)109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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