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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旅館公會理事長鬧雙胞 互指無資格

2021/2/17 1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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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汪淑芬、陳昱婷台北17日電)台北市旅館公會明天召開第16屆會員代表大會並選理事長,自稱第15屆理事長的劉季強今天說,現任理事長韋建華違法取得領導權,應暫停代表大會。韋建華說,他依法有據。

台北市社會局對此表示,尊重團體自治精神,此案已經進入司法階段,謹遵依法行政立場。

劉季強告訴媒體,台北市社會局建議台北市旅館公會暫緩召開第16屆會員代表大會,但毫無作用,自居現任理事長的韋建華仍執意於明天召開第16屆會員代表大會,選舉第16屆理事長,他籲請台北市社會局應以行政力捍衛法院判決。

劉季強說,他是在民國107年10月29日,遭台北市旅館公會原常務理事韋建華以不合法的程序及方式突擊罷免,他提告後,台北地方法院108年8月判決罷免會議無效,韋建華提出上訴,去年4月已遭台灣高等法院駁回,目前韋建華繼續上訴最高法院。

劉季強認為,從法院目前判決可確定,第15屆理事長應該是他,不是韋建華,即使最高法院再度駁回韋建華上訴,他仍須再啟訴訟,確認第16屆會員代表大會會議無效後,才能回任理事長,台北市社會局是主管機關,不應放任不理。

韋建華說,他有台北市社會局頒發的台北市旅館公會理事長當選證書,任期從108年4月16日到110年3月12 日,他才是現任理事長,不是劉季強,而第15屆理事、監事任期屆滿日是今年3月12日,依人民團體法應在2月13日至3月12日間,召開會員大會,他依法有據。(編輯:管中維)1100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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