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 22日起開放申請
(中央社記者張雄風台北9日電)勞動部今天表示,109 學年度第2學期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自2月22日起開始受理,至3月17日截止;自今年起除了原有紙本申請外,也首次新增以線上方式透過自然人憑證申請。
勞動部勞動福祉退休司長謝倩蒨指出,申請資格有2類,只要符合其中一類即可申請。首先是非自願離職失業勞工,於申請截止日前,失業期間達一個月以上(本期為110年2月17日以前失業)並經核付失業給付者。
第二類為勞工於申請截止日前(3月17日)已就業,但在前一年內(即109年3月17日至今年3月16日)非自願離職並經核付失業給付,且就業期間未超過3個月者,仍可提出申請。
勞動部統計,108學年度第一學期共3015件申請、2381件核可,金額約新台幣6427萬元;108年第二學期則有3131件申請、2527件核可,金額約6803萬元。
謝倩蒨指出,由於去年疫情影響,因此第二學期申請截止後,於4月又再次增辦,共2015件申請案、969件核可,金額約2517萬元。
109年第一學期則有3977件申請、2925件核可,金額約7717萬元。謝倩蒨說,由於去年起擴大申請資格,原本「申請日前失業達一個月以上」,改為「截止日前失業達一個月以上」,因此數量略增。
勞動部說,符合資格申請人及其配偶108年度綜合所得總額須在148萬元以下、申請人至今年3月17日以前未請領勞保老年給付且未參加政府機關促進就業性質相關措施、須有子女就讀於高中職或大專校院具正式學籍者。
補助金額方面,失業勞工就讀公立高中職子女每學期每名補助4000元,私立高中職子女每名補助6000元,公立大專校院子女每名補助1萬3600元,私立大專校院子女每名補助2萬4000元。
此外,對於獨力負擔家計者,如離婚、喪偶、配偶身心障礙或罹患重大傷病致不能工作等,或子女有2人以上就讀大專校院的失業勞工,補助金額再加給2成。
勞動部試算,以同時有2個子女就讀私立大學為例,每名子女可獲得2萬4000元再加2成的補助,為2萬8800元,2名子女合計為5萬7600元。
勞動部特別說明,若依教育部「高級中等學校免學費方案」規定,已免學費者,或已申請其他政府就學補助措施者,不得重複申請本就學補助。(編輯:張芷瑄)1100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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