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教師升等外審委員 教團建議由教評會推薦
2020/9/15 16:45
(中央社記者許秩維台北15日電)教育部預告大專教師升等審查的修正草案,高教工會建議,外審學者專家的遴聘應由學校教評會本於專業決定推薦名單,以杜絕學校主管不正介入教師資格審定。
教育部預告「專科以上學校教師資格審定辦法修正草案」,台灣大學校長管中閔、台灣師範大學校長吳正己、台灣科技大學校長廖慶榮等3名台大系統的校長昨天投書媒體,質疑草案對各校教師升等審查辦法設下各項繁瑣規定,當中有諸多爭議,更有侵犯大學自治之虞。
台灣高等教育產業工會今天發布新聞稿指出,大法官462號解釋已明確要求大專教評會應選任各該領域學者專家先行審查,將其結果報請教師評審委員會評議,而教師證書由政府頒發,教師資格審定是政府授權大學代理,政府應可規定標準,和所謂的「大學自治」無關。
高教工會提到,現行大學在教師資格審定選任審查人(外審委員)上存在兩種弊病,一種是審查人的推薦名單人選並非由教評會本於專業原則推薦,而容許校長、教務長或院長自行外加;另一種是推薦人選名單決定後,從中選任外審委員時未經教評會決定,而由校長、教務長或教評會主席圈選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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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教工會提到,教育部去年11月舉辦「專科以上學校教師資格審定辦法」修正草案會議,與會團體、學者專家及教育部代表皆同意外審委員產生應改正為「由教評會決定推薦人選名單,並由教評會自推薦名單中隨機抽籤選任外審委員」,以杜絕學校主管不正介入教師資格審定的機會。
高教工會也建議教育部修正草案內容,明定外審專家學者遴聘應由學校教評會本於專業評量原則決定推薦人選名單,並自推薦名單中隨機抽籤選任外審委員外,對於抽籤結果應予保密,但應彌封留存以供主管機關或救濟機關查驗。(編輯:李錫璋)109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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