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光電廠增氣環差案 補排放計算數據後再審
(中央社記者張雄風台北3日電)環保署今天召開國光電廠增氣發電環差案,環評委員對報告中對排氣量增加的解釋「很不滿意」,要求補充詳細計算數據並增加對周遭敏感點、大坑農業區污染監測,會議決議補正再審。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今天召開「國光電廠興建計畫環境影響說明書第4次環境影響差異分析報告(提高天然氣用量)」專案小組初審會議。開發單位國光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表示,配合經濟部「以氣換煤」、「減煤增氣」政策,這次申請提高天然氣用量,增加燃氣發電。
國光電廠表示,因本次變更提高容量因數(平均全年產能利用率)自50%提升至70%,未來機組在操作運轉上將減少機組開、停機次數,將使機組年平均負載提高,同時機組年平均煙囪排氣量伴隨增加,但108年已投資新台幣1.5億元設備改善污染物減量。
國光電廠指出,這次變更推估增加發電度數約815百萬度,假設相同發電量條件下,比較燃煤及燃氣機組碳排係數後,則可較燃煤機組減少達每年44萬公噸二氧化碳當量,對台灣整體溫室氣體排放有減量效果。
環評委員對於排氣量有諸多質疑,指出變更排氣量與原環說書相比增加28%,這次報告「在玩文字遊戲」,很不滿意;也有委員要求開發單位應詳實列出每單位燃量發電量、單位發電量中各項空氣污染物排放計算,釐清合理性。
環委舉例,報告中氮氧化物年排放量425公噸,僅差2公噸就超標,換算下來「等於每小時只有一瓶養樂多的誤差量」,要求開發單位檢討降低年平均排放濃度、小時排放量的可行性;而發電時數增加,也應該對周遭敏感區域進行影響評估。
也有環委直言,雖然開發單位在會中一直提到「減煤增氣」是上位政策,但現在看國光電廠對污染減量、環境負荷的問題,如何證明增量對環境影響不大,必須要釐清,而不是只看上位政策。
此外,環委提出電廠緊鄰大坑農業區,當地有甘薯、苦茶油、白柚等作物,要針對這3項作物制定長期監測計畫,讓農民安心;而電廠本身的植栽規畫不明,希望評估增加喬木的可行性。
最後環委也要求,就這次變更後溫室氣體排放量增加,開發單位應研擬提出具體減碳措施規劃,並計算抵減率。會議決議本案補充修正後再審。(編輯:陳政偉)109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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