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關西復礦範疇界定完成 最快一年後環評
(中央社記者張雄風台北5日電)環保署今天召開新竹關西礦場復採範疇界定會,在會議主席再三提醒開發單位應完整調查各環評項目下,最後完成界定範圍,最快一年後再進行環評會議審查。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今天召開「羅慶仁(代表人)等所領臺濟採字第5645號礦業權及羅慶江所領臺濟採字第5647號礦業權申請核定礦業用地」第二階段環境影響評估範疇界定第2次延續會議。
羅慶仁、羅慶江礦場位於新竹縣關西鎮及橫山鄉,兩申請區總面積約46公頃,主要為石灰石礦床。今天會議確定關於水文水質、地質及生態等環境項目應監測、評估的範圍及頻率。
台灣西部的石灰石礦在1997年就禁採,列入礦業保留區,經新竹縣府向經濟部爭取,2013年才解禁包含此案及亞洲水泥共3礦場。本案於2016年的環評大會以不利環境、保育類或珍稀動植物生存、國民健康等理由,決議進入第二階段環評,開發單位並在2019年11月重新申請環評範疇界定。
外界關心四份子捨石場的地質情況,開發單位表示,「全世界有山就有落石」,土石流的情況也都會發生;最後仍承諾會將四份子捨石場納入地形、地質項目進行評估。
但在討論多項監測點位範圍時,開發單位則表示有困難、不好說明、甚至「應該不會有影響」等。對此,會議主席李培芬也再三提醒,希望開發單位能盡量完整調查,若在進入環評審查後,當環評委員要求提出資料時有缺漏,仍然會要求重新進行調查,反而會耗去更多時間、成本。
當地居民今天也出席表達意見,關心開採結束後的處理,如之前開採後出現紅火蟻,事後一直都沒有處理;留下的滯洪沉砂池、送輸礦石的索道是否會移除;開發單位說採礦會增加工作機會,但停礦後會影響很多家庭又該怎麼因應。
李培芬強調,開發單位應把該有、該做的項目都做好,如開採行為、結束後的處理、植生復育等,該有的評估都該做;會議最後完成範疇界定,最快一年後才會再進入環評審查。(編輯:張芷瑄)1090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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