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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光培訓補助對象 交通部:是企業主及個體戶

2020/3/2 2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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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汪淑芬台北2日電)因應武漢肺炎疫情,交通部上週公告觀光相關產業轉型培訓要點,但有關參訓者補助費用,業者誤以為給員工,批評烏籠決策,交通部今天說,補助對象是企業主及個體戶。

交通部2月26日公告「交通部協助受重大疫情影響觀光相關產業轉型培訓實施要點」,由觀光、運輸相關公協會申請,補助金額每次最高300萬元。

要點規定,參訓者必須是觀光、旅館、民宿、旅行、遊覽車、租賃小客車、計程車等從業人員,並依實際參訓時數核給每名參訓人員每小時158元的轉型培訓費,補助時數每人每月以120小時為限,相當於每個月是1萬8960元,期限為半年。

有觀光業者看到交通部的公告,批評決策烏籠,旅館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理事長張榮南說,政府紓困就是希望企業不要放無薪假,但企業支薪給員工,員工參訓工作量減半還可領補助,對企業不公平。

交通部坦言,要點說得不夠清楚讓業者誤會,實際上,參訓者的培訓費用就給企業主,但有些觀光或運輸業是個體戶,例如領有執照自行接案的導遊、領隊等個體戶,也可以申請補助。

根據行政院因應武漢肺炎疫情核定的產業紓困及振興方案,在促進旅行業(含導遊領隊)、旅宿業、觀光遊樂業發展及人才培訓,經費為新台幣5億元;在促進公路運輸從業人員發展,運用減班休息時段進行專業職能訓練課程,經費是3億元。(編輯:謝雅竹)109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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