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確應對幼童誤食物品 靖娟基金會提醒5不原則
(中央社記者許秩維台北20日電)靖娟基金會分析兒童事故傷害新聞,發現幼童誤食案明顯增加,因此提出「誤食5不」原則,提醒不催吐、不進食、不徒手挖取、不酸鹼中和、不任意使用急救措施。
靖娟兒童安全文教基金會今天舉行「108年兒童事故傷害新聞統計分析記者會」,針對蒐集的276件兒童事故傷害新聞(排除兒虐和性侵)分析,邀請馬偕醫院小兒科醫師陳偉燾說明嬰幼兒誤食時的正確應對方法。
根據靖娟基金會資料,去年276件兒童事故傷害新聞,共導致45名兒童死亡、313名兒童受到身體或心理創傷,53%受害者是6歲以下兒童;以事故原因來分析,前3名分別為交通事故(以機車居多)、照顧疏忽、建物/設施安全,其中幼童誤食案明顯增加,106年至108年的幼童誤食案是103年至105年的近4倍。
靖娟兒童安全文教基金會執行長林月琴表示,小朋友有好奇心,卻沒有判斷危險物品的能力,如果家中東西收納不確實,讓幼童容易取得,就很可能造成誤食,例如鈕扣電池、打火機零件等生活用品,膠帶、貼紙等文具用品,清潔劑、硼砂等化學用品,還有水晶寶寶和巴克球等玩具。
林月琴指出,美國消費品安全委員會(CPSC)也公告提醒容易導致幼童誤食的用品與玩具,如磁力大且體積小的巴克球、色彩繽紛易被誤認為糖果的水晶寶寶、有小零件的用品玩具、需裝設電池的物件等,家長在挑選和使用時要特別小心。
兒童誤食時,可能出現咳嗽、流口水、吞嚥困難、胸口不適與胃痛等症狀,靖娟基金會提醒「誤食5不」原則,不催吐、不進食、不徒手挖取、不酸鹼中和、不任意使用急救措施。
陳偉燾表示,以前兒童誤食時,大家會想到催吐,現在並不建議這個方法,因為有時無法確認兒童誤食的物品為何,如果是有電流或具腐蝕性物品,催吐可能造成傷害,誤食強酸強鹼時,如服用大量鮮奶或開水,也會造成灼傷。
當兒童誤食時,陳偉燾提醒,如出現呼吸急促或困難等狀況,代表物品可能卡在咽喉或氣管,這時才可考慮拍背或用哈姆立克法急救;如果已吞食,建議盡早送醫處理,除非物品還在兒童嘴巴附近才可徒手挖取,如物品已跑到口腔後半部,徒手挖取可能反而將物品推得更深。(編輯:管中維)109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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