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署多管齊下救空污 車輛減排降PM2.5
(中央社記者張雄風台北11日電)環保署今天表示,近年積極推動車輛移動污染源減量,包含總懸浮微粒等污染源排放量約削減7%至22%,也會加強工業污染源及餐飲業等排放管制,多管齊下改善空污問題。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今天發布新聞稿表示,由環保署委託國內學者專家研究,台灣境內細懸浮微粒(PM2.5)濃度貢獻比率,車輛移動源約占27.5%。為加速車輛污染排放減量,近年積極推動補助政策,自民國102年起統計至今,已淘汰超過250萬輛二行程機車、4萬2000輛1至3期大型柴油車,對於空氣品質改善有正面效益。
環保署指出,統計自102年至107年車輛移動污染源排放總量,每年約可減少總懸浮微粒(TSP)2132公噸、氮氧化物3萬1823公噸以及揮發性有機物2萬7955公噸,削減各污染物排放量約7%至22%。
另外,環保署交通測站環境監測資料顯示,自102年起至107年止,懸浮微粒(PM10)自62.5微克/立方公尺降至46.6微克/立方公尺、二氧化氮自27.6 ppb降至23.79 ppb、非甲烷碳氫化合物晨峰時段自0.59 ppmC降至0.37 ppmC,降幅達14%至37%。
環保署空氣品質保護及噪音管制處長蔡孟裕表示,雖然車輛直接排放的PM2.5量是少的,但氮氧化物、揮發性有機物等屬於PM2.5的前趨物,一來會在空氣中逐漸轉變成PM2.5,二來也是屬於溫室氣體。而PM10則是一般民眾所知烏賊車排放的黑煙。
蔡孟裕指出,透過削減這些PM2.5前趨物,就能有效降低PM2.5的濃度。PM2.5濃度貢獻除車輛移動源外,工業源占27.5%,其他來源,像是營建工地、裸露地揚塵、餐飲業、宗廟慶典燒金紙等合計占45%。
蔡孟裕強調,近年已要求國營事業及大型企業空污減量、工商業鍋爐管制、餐飲油煙管制等固定源減量措施,並推動交通運具電動化及港區運輸管制等,透過多元管道政策推動,改善空氣品質問題。(編輯:張雅淨)1081111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