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署:109年空污差別費率擬納入PM2.5
2019/9/11 18:02
(中央社記者張雄風台北11日電)環保署106年10月起推動秋冬季節的差別費率機制。環保署今天表示,今年在10月實施,收費機制比照去年;目前已討論新機制,預計將PM2.5納入徵收空污費中,最快明年實施。
每年10月至隔年3月是台灣空氣品質不良的季節,因大氣混合層高度降低及東北季風增強,空氣品質受境外污染物傳輸、境內排放不利擴散及紫外線大氣光化反應衍生二次污染物等多重來源影響,導致空氣品質較為不良。
環保署空氣品質保護及噪音管制處長蔡孟裕接受中央社記者訪問時表示,今年空污費差別費率同樣會在10月1日實施,費率比照去年,公私場所排放硫氧化物(SOx)及氮氧化物(NOx)1公噸以下適用基本費率,排放量逾1公噸以上的,費率平均每公斤提高新台幣2元,揮發性有機物(VOCS)則平均每公斤提高5元。
蔡孟裕說,新的費率機制還在研討,目前仍未定案,但已計畫將細懸浮微粒(PM2.5)納入徵收空污費,預計最快明年實施。
環保署自民國106年10月起推動秋冬季節差別費率機制,以經濟誘因方式,鼓勵公私場所於秋冬季節自願調整產能或提高防制設備操作妥善率,降低空污季節污染排放。
環保署統計,據空污費SOx、NOx及VOCS申報統計,107年秋冬季節排放量較107年春夏季節排放量減少共1萬1874公噸,降低8.4%,其中SOx排放量減少4234公噸、NOx減少5939公噸及VOCS減少1701公噸;主要排放減量來自電力業、石化業、鋼鐵業及水泥業,顯見秋冬季節強化管制作為已有成效。(編輯:張芷瑄)108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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