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禮券買節能家電 退稅需留意發票是否合規
(中央社記者吳佳蓉台北24日電)用商品禮券購買節能家電要留意,台北國稅局提醒,商品禮券性質類似提貨券,購買家電後不會取得發票,想申請退稅,須檢附最初購買商品券時取得的發票,且發票開立日要落在優惠上路後才符合資格。
購買節能家電減稅優惠6月15日上路,民眾購買能源效率第1、2級的新電冰箱、冷暖氣機及除濕機,每台最高可享新台幣2000元退稅,為期2年,至2021年6月14日止。台北國稅局彙整,從6月15日減稅優惠上路以來,民眾最常見的問題有以下幾項。
第一,以禮券購買節能家電到底能不能申請退稅。台北國稅局局長許慈美說明,用禮券購買也能申請退稅,不過要特別注意,如果是以商品禮券購買,由於商品禮券在最初售出時就已開出統一發票,日後購買節能家電時,商家不會再開立發票。
許慈美表示,因此,申請節能家電減稅優惠退稅時,必須要檢附當初購買商品禮券時所拿到的發票,且該發票的開立日期,必須要在今年6月15日優惠上路之後,才符合退稅資格。若是以現金禮券購買,則沒有上述問題。
第二,許多民眾詢問,所謂購買「冷暖氣機」可享減稅優惠,是否指必須要購買同時具備冷暖氣功能的機型才符合資格。許慈美表示,不論冷暖氣機,還是單純冷氣機及暖氣機,只要符合能源效率第1級或第2集資格,都在優惠範圍內。
第三,冷暖機型有分室內及室外機,申請書上所填型號應該以何者為準。台北國稅局回覆,要以室外機型為準,因為壓縮機是安裝在室外機上,廠商也是以室外機型號來向經濟部能源局申請登載能源效率。
第四,有些民眾在買節能家電時會預付訂金,先拿到1張發票,之後安裝完成交付尾款時再取得第2張發票,購買日應該以哪一張發票為準。台北國稅局說,主要以「發貨日」、也就是「安裝日」的發票日期來認定,因此是以第2張發票為準。(編輯:林孟汝)108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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