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費年付360元 衛福部首辦社工團體意外險
(中央社記者陳偉婷台北10日電)衛福部首度開辦全國社會工作人員自費型團體意外保險,社工司長李美珍今天表示,保費1天不到新台幣1元,就能提供很多保障;即起受理投保,全國估有1.5萬多名社工受惠。
衛生福利部社會救助及社工司晚間發布新聞稿指出,為提升社工人員福利,保障社工執業安全,首次開辦全國社會工作人員自費型團體意外保險,給付社工執行職務期間因意外事故所致身體受傷而身故、失能、需要診療或住院治療的保險金。
衛福部社會救助及社工司長李美珍受訪時表示,以往民間單位社工保險費用由政府以執業安全保險費項目,給予補助款支應;民間自行找公司投保,仍要負擔相關行政及人力成本。
李美珍說,現在衛福部開辦集體意外保險,依採購法公開徵求,選出和泰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承辦,投保對象包括中央及地方機關(構)、學校、民間團體、民間機構任(僱)用的社工人員,既可保障社工執業安全與福利,也免除各民間單位作業負擔。
保險期間自今年7月1日起至民國109年7月1日止,1年繳交保費360元,執行1年後得視執行情形評估是否擴充續辦。保險理賠項目包括一般意外事故身故或失能保險金額度200萬元、實支實付傷害醫療保險金額度3萬元及住院醫療日額1000元(每日)。
李美珍表示,即日起,任(僱)用社工人員的單位,可檢附在職社工名冊及加保同意書向保險公司申請投保;社工人員也可自行檢附在職身分證明文件申請。全國預計1萬5643名社工人員受惠。
若欲獲得1年期保障,須於108年6月15日前提出申請,亦可中途加保(須於每月15日前提出申請,次月1日生效)。受限於相關法規規定,公立機關不得編列經費為其人員投保額外保險,該保險的保險費參照警消人員作法,由社工人員自費負擔。
衛福部自108年起增列補助「專業人員意外保險費」,並持續補助「執業安全保險費」項目,民間單位得依規定提出申請,經核定後由政府補助款支應。(編輯:戴光育)108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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