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視生態友善環境 有機農業促進法30日上路
(中央社記者吳欣紜台北29日電)有機農業促進法將於明天正式施行,農委會主委陳吉仲今天表示,將每4年檢討一次有機農業促進法達成的效果,同時也會要求其他國家簽署同等性協議,保障有機農業發展。
台灣第一部有機農業專法「有機農業促進法」去年5月30日經總統令公布,依據該法規定於一年後施行、明天將正式上路,農委會在上路前夕召開記者會宣導,包含陳吉仲及前行政院長游錫堃都一同出席。
陳吉仲說,有機農業重視生態及友善環境,不使用化學肥料及農藥,可生產安全健康優質的農產品,農委會針對有機農業的政策也非常完整,包含推動友善耕作等措施,也大幅增加推廣經費,考量有機驗證費用偏高,農委會也補助9成,協助農友轉型有機並持續經營。
陳吉仲指出,有機農業促進法的精神在於「促進」,根據農委會統計,目前全國有機驗證面積約8957公頃、友善耕作面積3237公頃,共計1萬2194公頃,超過全國總耕地面積約1.5%,明年目標則是希望能增加至1萬5000公頃。
此外,陳吉仲說明,有機農業促進法上路後,至明年5月底前,若有其他國家要賣有機農產品到台灣都必須簽訂有機同等性協議,否則農產品就進不來,這也是有機農業促進法通過後,對有機農業發展更具體的一個保障,台灣目前已跟包含歐盟、美國、日本、紐澳等有出口有機農產品至台灣的國家進行協議。
在有機農產品的行銷方面,陳吉仲表示,現在正推動學校午餐全面使用「四章一Q」國產食材,鼓勵吃有機菜,目前每週使用有機蔬菜數量達163公噸,其中新北市、桃園市、花蓮縣、屏東縣、宜蘭縣每週至少有一餐有機蔬菜或有機米,未來也會推動其他縣市跟進、推動軍隊團膳擴大採購有機食材。
陳吉仲也提到,按照有機農業促進法規定,農委會必須每4年做一個滾動式檢討,4年一次的盤點會了解還有哪些措施不足夠,並提出新方案來達成。
農委會今天也頒布有機農業推動大使,包含游錫堃、前農委會主委李金龍、雜草學會理事長郭華仁等都名列其中。(編輯:張芷瑄)108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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