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Uber駕駛轉開多元化計程車 交通部多管齊下
(中央社記者汪淑芬台北28日電)交通部今天宣布,汽車運輸管理規則第103條之1修正案(Uber條款)在6月初上路。約1萬名Uber駕駛擔心失業,交通部也將以多管齊下方式,全力協助Uber駕駛轉開多元化計程車。
交通部今天發布新聞稿,說明修改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第103條之1,就是不讓Uber以創新名義之名,規避法令之實,因Uber以技術協助名義,參與小客車租賃業附隨駕駛服務,提供即時派遣、短途載客及自訂費率,破壞小客車租賃業與計程車客運業的業態,打亂運輸業秩序。
Uber條款6月上路後,因明確規範租賃車營運至少以1小時起跳,違者可罰新台幣9000元至9萬元,也就是租賃業若與Uber再透過合作方式有短途載客的計程車營運行為就會受罰,Uber駕駛擔心會失業。
交通部政務次長王國材說,Uber駕駛的生計及使用者權益,交通部都在乎,也規劃了多項輔導措施,希望協助Uber駕駛轉開合法的多元化計程車。
Uber駕駛約有1萬人,公路總局長陳彥伯說,新的運規則上路後,會讓Uber有4個月過渡期,交通部也已與六都的警察機關談妥,6月至9月辦理計程車駕駛人執業登記證測驗場次,共有37場,第1場在6月18日已知有800多人登記,估計其中約400人是Uber駕駛。
陳彥伯說,中華民國計程車客運商業同業公會全聯會也提供專線聯繫窗口,協助媒合Uber駕駛依地區就近加入車行;同時,多元化計程車業者也提供領牌程序專線諮詢與專人代辦服務。
根據交通部規劃,Uber駕駛將原本的租賃車轉為多元化計程車,衍生的相關監理規費,包括車輛重新驗車、重領號牌、更換行照等共1250元,將全部減免。
因不少Uber駕駛是貸款購車,交通部也協調和潤、裕融、中租迪和等三大主要融資公司,維持Uber駕駛原融資貸款條件下,讓租賃車轉為計程車。(編輯:陳清芳)108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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