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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法仲介中國留學 教育部20年移送84家業者

2019/5/8 1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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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陳至中台北8日電)業者違法仲介台灣學生到中國大陸留學,引起爭議。教育部表示,從民國89年至今,已移送84家次疑涉違法的業者,由檢調單位查處。

近日媒體報導,中國積極招攬台灣學生赴中就讀,不僅有中國的大學在台設點,國內業者也配合推出留學代辦,並聲稱有專人辦理註冊,提供在中國的生活諮詢等,引起爭議。

依據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兩岸關係條例)第23條規定「台灣地區、大陸地區及其他地區人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為大陸地區之教育機構在台灣地區辦理招生事宜或從事居間介紹之行為」須經教育部許可。並依同法第82條,違法招生和仲介,可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科或併科新台幣100萬元以下罰金。

教育部今天發出新聞稿指出,目前政府政策並未開放中國留學代辦及仲介,也沒有業者獲教育部許可辦理相關業務,近日已將疑涉違法的12家業者的相關事證,移送檢調單位處理。

教育部國際及兩岸教育司科長賴信任表示,上述移送違法業者的行動,並非近日才展開。從民國89年至今,教育部已先後移送84家次給檢調單位,據他瞭解,有一家遭起訴,但最終沒有被司法裁罰或判刑。

賴信任表示,起訴和裁罰是檢調、司法單位的權責,教育部還是會依照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持續移送有嫌疑的業者。

教育部也呼籲業者不要以身試法,未來將強化法規宣導、案件調查與移送作業,以杜絕違法業者。(編輯:張雅淨)108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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