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學子逾期居留異國戀 移民署助圓夢
(中央社記者江俊亮雲林縣20日電)一名來台讀大學的越南籍男子,因付不起學費。在台逾期居留,期間與台灣女友生下一男一女,但戶籍孩子的父親欄一直空白,成為最大遺憾。在移民署協助下,將與女友返國結婚。
移民署南區事務大隊雲林縣專勤隊今天發布新聞指出,11日有一名持停留簽證的越南籍男子自行到案,男子神色黯然地表示,他於2008年6月以就學名義申請入境台灣,在台中一所私立大學就讀。
該名越南籍男子指出,他因家境困苦,須在台半工半讀,但工讀收入畢竟有限,後來因付不起學費而輟學,導致在台逾期居留。期間認識台灣籍女友,兩人持續談了6、7年的異國戀情,並有了愛的結晶,生下一男一女。
他說,孩子雖然從母姓,並取得中華民國國籍,但戶籍簿本上孩子的父親欄卻一直空白,成為他與家人最大的遺憾,他不僅遺憾無法給予多年伴侶及孩子一個完整的家庭,每天還處於可能被查獲的恐懼中。
他指出,最近看到移民署大力宣傳的「擴大逾期停(居)留外來人口自行到案專案」,也就是所謂的「安家專案」後,人生彷彿出現一道曙光,毅然前往雲林縣專勤隊自行到案,解除多年來的憂懼。
雲林縣專勤隊長趙志成表示,這名越南籍外僑將於近日與台籍女友返回越南辦理結婚手續,讓戶籍孩子的父親欄可以名正言順地填上生父姓名;移民署後續也將提供協助,讓他可以縮短管制,儘快來台與家人團聚,共享天倫之樂。
趙志成指出,安家專案採「寬嚴並濟」策略,專案期間自行到案者,可免予收容、繳納最低罰鍰及縮減來台管制期;這項專案將於今年6月底結束,屆時將提高逾期罰鍰,並延長禁止入台年限。
「擴大逾期停(居)留外來人口自行到案專案」從今年1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實施對象區分失聯、非失聯者兩大類;處理項目細分自行到案、查獲到案兩種。7月1日以後,不論自行或查獲到案者,皆依法收容、加倍罰緩及加長管制入台期間。
專案期間,失聯者、非失聯者若自行到案,皆免收容、裁罰新台幣2000元。但禁止入台的期間有所不同,失聯者逾期未滿3年,得免除禁止入台;逾期3年以上,禁止入台期間得減二分之一,但舉發「非雇非仲」經查屬實且「函送勞政機關」者得免除禁止。
至於非失聯者部分,若自行到案,逾期未滿1年,得免除禁止入台;逾期1年以上未滿3年,禁止入台期間得減二分之一;逾期3年以上,得減三分之一,但逾期1年以上的縮減皆不得低於法令所定最低期限。
非失聯者自行到案若舉發「非雇非仲」經查證屬實且「函送勞政機關」者,未滿3年者得免除禁止入台,3年以上者得減二分之一。
一旦是查獲到案者,一律收容。失聯者,裁罰1萬元,最長從重禁止入台8年。非失聯者,單純逾期依現行規定裁罰及禁止入台;逾期且經查獲非法工作者從重裁罰1萬元,且依最長期間禁止入台,並加計非法工作之禁止入台年限。(編輯:戴光育)108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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