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補貼數創新高 今年新增線上申請
2019/2/26 11:22
(中央社記者王承中台北26日電)內政部今天表示,107年申請住宅補貼核准數達7萬2041戶,創歷史新高,目前受理申請住宅補貼方式大多為臨櫃及郵寄,今年將增加線上申請,6月公告、7至8月間受理。
內政部今天發布新聞稿表示,內政部每年7至8月間都會開放民眾申請住宅補貼,項目包括租金補貼、購屋及修繕貸款利息補貼等,107年核准戶數達到7萬2041戶,創民國96年開辦以來的新高。
內政部指出,根據統計,107年住宅補貼共有8萬6742戶家庭提出申請,經審核後,租金補貼核准戶數6萬5815戶、自購住宅貸款利息補貼核准戶數5540戶、修繕住宅貸款利息補貼核准戶數686戶,3種補貼共核准7萬2041戶,核准戶數較106年6萬6483戶,增加8.3%。
內政部表示,去年補貼戶數增加的原因,除因為有提高租金補貼計畫戶數外,也修正放寬評點,將胎兒數納入家庭成員及未成年子女數,並增加新婚家庭評點權重。而未核准原因主要皆是財產或所得超過標準,約占9成。
內政部指出,目前受理申請住宅補貼大多為臨櫃及郵寄,未來中央將統一增加線上申請方式,目前已進行系統等相關規劃,預計108年度可實施。108年住宅補貼預計6月公告、7至8月間受理。
內政部表示,每年申請的租金補貼,補貼期限最長為12個月,每年可重新申請。若以「未租屋」身分申請,須在核定函2個月內補附租約,審查通過後才能獲得租金補貼;而申請時所附租約的租賃期限若已到期,也須在2個月內補附租約。
內政部指出,如果在接受補貼期間有租約屆滿或搬家的情形,務必在2個月內主動向戶籍所在地的地方政府補新租約,才能儘快繼續獲得補貼,逾期將取消資格。(編輯:鄭雪文)108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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