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台中立委補選日 具投票權勞工放假一日
2019/1/26 14:11(1/26 14:48 更新)
(中央社記者余曉涵台北26日電)勞動部今天提醒,明天是部分地區的立委補選投票日,只要具有投票權勞工都可放假一天,如果勞工出來上班,雇主需依照勞工的假別給予加班費。
明天是台北市士林、大同區及台中市北屯區立委補選日,勞動部今天再度提醒,只要具有地方選舉投票權的勞工,明天都可以放假一天。
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專門委員王金蓉表示,如果勞工出來加班,雇主就需依照勞工的假別給予加班費,不過例假的勞工除了天災事變及突發事件外,不得加班。
王金蓉說,如果勞工當天是正常工作日,利用2小時投票,上班6小時。雇主當天2小時投票時間工資應照給,其餘6小時為加倍工資。
如果當天是正常工作日,利用2小時投票,上班8小時;王金蓉表示,當天2小時投票時間工資照給,上班8小時中的6小時為加倍工資,另2小時回到勞動基準法規定的1又1/3。
當天是休息日,上班9小時;王金蓉說,9小時加班費按勞基法規定,前2小時1又1/3,第3小時到第8小時為1又2/3,第9小時起2又2/3。
如果勞工是跨日班,像是投票前一晚11時上到投票日當天上午7時;王金蓉表示,投票日當天零時起就須給加倍工資,雇主須給7小時加倍工資。
勞動部也提醒,依法加班後,勞工可依自己意願選擇加班費或補休。(編輯:張芷瑄)108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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