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環評法 通過政策環評開發案擬由主管機關准駁
2018/11/5 15:05
(中央社記者吳欣紜台北5日電)環保署長李應元今天指出,關於環評法修法,環保署目前傾向保留否決制度,但針對通過政策環評的開發案,就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來做最後裁決。
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今天邀請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署長李應元列席報告業務概況並備質詢,國民黨立委蔣萬安針對環境影響評估法質詢李應元修法進度。
李應元指出,已經邀集環評委員就環評法修法表示意見,目前有幾個方向,包含環評法否決權、如何提高效率及民眾參與及透明度得到確保等面向。
李應元,環評否決權是大家最爭議的部分,環保署傾向保留否決權制度,但如果是通過政策環評的開發案,希望在修法後,能讓開發案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做最後裁決。
蔣萬安則表示,行政院長賴清德在10月1日接見工總時,就談到未來通過政策環評的開發案要回歸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審查准駁,但配套一定要周全,且這些開發單位在規劃開發案時就一定要考量環境因素,開發案件送到環保署前,第一層把關一定要做好。
李應元附和蔣萬安說法,他指出,希望未來相關單位要送開發案給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可、環保署前,就應該先自行把關。
蔣萬安也針對環境影響評估會議出席人數質詢李應元,蔣萬安表示,外界質疑21席環評委員,專家學者占14人太少,環保署對於人數調整有什麼看法。
李應元表示,環評委員人數目前是官派占1/3、專家學者占2/3,環評委員人數比例大家可以來討論。(編輯:李錫璋)107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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