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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未在限期升等遭不續聘 學校:綜合考量因素

2018/11/2 1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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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陳至中台北2日電)高教工會今天召開記者會質疑,有台北科技大學、中正大學的教師,因「限期升等條款」不續聘,不當剝奪教師工作權益。校方說,限期升等條款屬大學自治事項,不續聘有多種原因。

對此,北科大強調「限期升等條款」合法且屬於大學自治事項。中正大學則回應,限期升等只是原因之一,不續聘案經過三級教評會審議,綜合考量多項因素才做出決定。

高教工會多次批評大學「限期升等條款」,主張教師升等應回歸為教師的「權利」,而非學校整肅教師的工具,並協助多位教師申請救濟,經過多年努力,已有多所公私立大學廢除相關條款。

不過高教工會今天在台北召開記者會,點名北科大有1位、中正大學2位教師,近期因未於期限內升等遭不續聘,其中有教師已通過教師評鑑,顯然無明顯不適任的狀況。

對此,北科大澄清,新聘教師限期升等規定合於法制,屬於大學自治事項範圍。北科大已轉型為實務研究型大學,要求教師教學、研究並重,但升等不限於研究成果,也包含著作、教學、服務等多元指標,育嬰、生產、擔任主管等因素,也可延長升等期限。

中正大學人事室主任陳泰吉接受媒體採訪也提到,不續聘的教師經過三級教評會審議,未在期限內升等只是原因之一,同時也考量了教學、研究、服務、輔導等績效表現,相關規定都明訂在教師聘約中。(編輯:張芷瑄)107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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