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委會:4月公布次波拆農地違章工廠名單
(中央社記者楊淑閔台北11日電)朝野立委要修工廠管理輔導法,有利農地上的違章工廠合法化,衝擊攸關國家糧食安全的農地農用政策。農委會副主委陳吉仲說,「不可能」,4月會公布第二波拆農地違章工廠名單。
清明節連假之前,4月2日,立法院經濟委員會審查民進黨籍立委林岱樺、國民黨籍立委許淑華、王惠美等人所提工廠管理輔導法修正草案,將此法原本規定民國97年3月14日以前既存的違章工廠可申請輔導、暫不拆除,之後新增不可以申請輔導的時間,放寬為105年3月31日或5月20日。
而且朝野立委提案內容並將輔導時間延長,最長為10年,甚至涉及規範由政府幫違法者找遷廠用地、設園區。直接衝擊農委會為確保國家糧食安全而推動的農地農用政策,農委會欲改善農地上1萬多公頃違章工廠問題難度更高。
不過委員會仍要求經濟部、農委會、內政部、環保署3個月內提出專案報告及修法方向。農委會企劃處處長蔡昇輔說,讓違法工廠再合法化,農委會不可能全盤接受;而農地上違章工廠改善處理分為兩個面向,其一是拆除520後新增案例,以遏止持續新增發生 ;其二是如何改善其它既存違章的處理。
由於農委會去年公布拆除520後新增首波違章工廠17件,最遲4月底前要完成拆除及向行政院報告方案執行完成,迄今剩3件未完成拆除。陳吉仲告訴中央社記者,屆時不會再向行政院長報告立委推動修工輔法之事,跨部會討論經濟委員會要求提出的專案報告即可。
但是他也說,拆除520後新增違章工廠方面,4月會再次跨部會討論,並公布第二波(執法)名單。
就朝野立委修法要讓農地上既存的違章工廠得以在520以前放寬被拆除的要件,外界質疑520以前的違章工廠未來恐將合法化。陳吉仲說,「不可能」。
陳吉仲強調,要是以群聚模式存在及造成農地無法恢復生產時,才會考慮合法,而且前提必須繳付生態補償金;其他零星存在農地上且有重大污染者要搬離。(編輯:李錫璋)107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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