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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財團5%盈餘加薪 衛福部拼本會期過關

2017/12/5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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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張茗喧台北5日電)衛福部長陳時中拋出醫療財團法人盈餘5%應替醫護人員加薪,引發討論。衛福部醫事司司長石崇良今天表示,是否為5%仍有待協商,但會力拼在本會期內完成三讀,改善醫護工作環境。

衛生福利部部長陳時中昨天首度拋出「醫療法」修法新方向,除了要求財團法人回歸公益性質,也應提撥醫院盈餘5%設置加薪專戶,替醫療人員加薪。

石崇良今天傍晚接受媒體電訪時表示,根據現行「醫療法」第46條規定,醫療財團法人原應提撥年度醫療收入結餘20%以上,一半投入教學研究,一半用於社會公益。

石崇良說,但近年衛福部提出「醫療法」修法草案,將「醫療收入結餘」更改為「收入結餘」,擴大計算基礎,把過去不納入計算的停車場、美食街等收入,通通加進來。

除此之外,本次修法也要求醫療財團法人提撥「一定比例」的收入結餘,用作第一線人力的薪資調整,並改善人力及福利等,但比例為多少、該不該明訂一個數字,尚未取得朝野共識。

石崇良表示,陳時中考慮後,認為修法應讓第一線醫護人員「有感」,因此初步評估「5%」,這筆款項必須專款專用,例如用在醫護人員加薪、增聘人力,或提供健康檢查等員工福利,若今年沒用完,也必須提計畫說明未來要怎麼用、分幾年用完。

石崇良說,這次「醫療法」修法關於醫療財團法人的部分,立法院衛環委員會已經討論過,力拼本會期內完成三讀,儘速改善醫護人員工作環境。106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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