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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學獎作品8年後再得獎 投訴遭抄襲

2017/6/26 18:09(6/26 18:35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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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黃旭昇新北市26日電)新北市第一屆文學獎新詩獎第二名,遭投訴涉嫌抄襲14年前的「全國學生文學獎」。市府文化局今天調出6年前資料,將聯繫得獎作者提說明,若屬實將追回獎金新台幣2萬與獎座。

民國92年獲全國學生文學獎大專新詩組佳作的王浩翔,20日在臉書表示,民國100年第一屆新北市文學獎新詩第二名「臨海」,是抄襲他在民國92年的作品,詩題跟內容完全一樣。

王浩翔表示,新北市是一座充滿故事的城市,因此,想寫寫這座城市的一些文章。只是,沒想到,當打算投稿新北市文學獎時,卻發現,他在第一屆新北市文學獎「就已得獎了。」

王浩翔表示,作品彷彿於得獎成書後,湮沒於圖書館之中,靜靜躺在時光的流轉之中,直到8年後再度回到人間。所不同的是,它的作者已易姓更名,恍若隔世般地,不僅世人與文學獎評審均未能察覺,連原作者也難以覺知。

有網友在王浩翔的臉書說,對於作者的文章被抄襲,事隔多年才發現。劉姓網友表示,新北市文學獎「又不是啥太有名的文學獎,哪有那麼多人關注?」

對此,新北市府文化局強調,市府推動文學創作,強調的不是文學獎有不有名,而是在於培育文學閱讀與寫作人口,推動文學創作風氣。第一屆的新詩組評審委員,包括吳晟、焦桐、陳義芝等,3名相當資深的文壇前輩。

文化局表示,新北市文學獎今年已經是第7屆。投訴的王先生應該也是肯定新北市文學獎,也才會想要投稿。

市府已接獲投訴者提供的佐證資料,包括民國92年得到全國學生文學獎大專新詩組佳作獎的作品,刊登於當年7月份328期明道文藝,第101至105頁的詩作「渡海」等三首。

文化局說,發生此事對於新北市文學獎的聲譽,造成很大的傷害,市府相當重視,今天已經調閱6年前第一屆文學獎的相關資料比對,近日將以公函寄發得獎者,請對方提出說明。

王浩翔表示,對文學獎一直抱持著正面態度,但當文學獎不斷有許多抄襲事件時,該反思文學獎是否真的發掘新秀或值得一讀的作品?還是,它最終只是成為地方政府績效指標的一環?

對於整件事情,王浩翔感謝各界的關心,目前已進入行政及司法程序,就靜待進展與回覆。106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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