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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洲人權法院令英 持續治療罕病男嬰

2017/6/14 11:46(6/14 12:15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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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法國史特拉斯堡13日綜合外電報導)歐洲人權法院今天諭令英國政府持續向一名罹患罕見基因疾病的嬰兒提供「適當」治療。倫敦高等法院之前裁決,應該讓他有尊嚴地離世。

法新社報導,10個月大的賈德(Charlie Gard)罹患罕見基因疾病且腦部受損,總部設於史特拉斯堡的歐洲人權法院表示,英國醫師應該持續向他提供「適當的治療與護理,確保他承受最少的痛苦並保有盡可能最大的尊嚴,同時維持生命」。

倫敦高等法院法官4月裁決,應該關掉這名嬰兒的維生系統,駁回他父母提出的緊急上訴。他父母希望把他帶到美國治療。

英國天空新聞網(Sky News)報導,賈德的30多歲父母在英國用盡所有法律途徑後,請求歐洲人權法院法官審理此案。

歐洲人權法院表示,賈德的父母提出緊急臨時措施申請,停止執行倫敦高等法院的裁決,以讓歐洲人權法院審理這項申請,歐洲人權法院說,這項申請獲得「仔細考慮」。

法院聲明又說,「為了維護各方利益以及為了採取適當程序」,法院要求英國政府將臨時措施申請程序延至19日,將持續治療的初步要求延至9日。

歐洲人權法院的臨時措施是緊急例外措施,僅核准用於存有無法彌補迫切風險的案子,也對英國政府而非治療賈德的醫院具有約束力。(譯者:中央社張曉雯)106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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