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隧取締龜速車 下午首開2張罰單
2017/4/11 20:01
(中央社記者王朝鈺宜蘭11日電)國道5號雪山隧道最低速限提高到70公里,從10日起開始取締,國道九隊大隊長朱和貴表示,今天下午測得2輛車時速68公里和66公里,警方將依法開出新台幣3000元罰單。
國道警方今天下午在雪隧南下26.4公里避車彎,安排員警架設儀器取締時速低於70公里車輛,分別在下午1時16分,測得時速68公里,另在下午2時27分,測得時速66公里。
朱和貴說,由於當時車流狀況正常,前方並無車輛阻擋或發生車禍情形,警方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3條規定,行車速度低於規定最低速限,處汽車駕駛人新台幣30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
國道警方明天也將持續調派警力,分早、中、晚取締龜速車,警方呼籲駕駛依速限標誌指示行車,大客車及慢速車靠右行駛,如在正常車流下未達最低速限,將依規定舉發。106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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