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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國中生亂供菸 家長荷包失血

2017/3/31 1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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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王淑芬高雄31日電)請家長多留意孩子,不要讓未成年孩子提供菸品給他人。高雄市衛生局今天證實,對26件提供菸品給同學的國中生開罰1萬元,但引用行政罰法予以減半,已有21名家長承擔罰款責任。

另外,衛生局也稽查到店家未配合張貼禁菸標誌者,也依法開罰,以違反菸害防制法,處以新台幣1萬元罰款。

衛生局指出被開罰的業者是座落在鳥松區的文教機構,過去該業者對於衛生局防制菸害的配合度不夠,在人員張貼禁菸標示後撕掉,經多次勸導仍未配合,衛生局依法開罰。

除要求業者店家正確張貼禁菸標示外,衛生局菸害防制也將杜絕青少年取得菸品管道列為重點,要落實「任何人不得供應菸品予未滿18歲者」的規定。

衛生局說,「任何人」包括販賣菸品場所、家人、親友、同儕;「供應」不僅指販賣,許多吸菸者習慣遞菸給同好、青少年同儕之間互相遞菸及家人提供,都屬違法。

衛生局在去年裁罰59件違規供應菸品給未滿18歲者案件,其中有26件來自於國中校園。

衛生局官員指出,勸導人員發現在未成年孩子抽菸,經追查來源,還有學校師長追究學生抽菸追查來源通報等,共對學生開出26件罰單。

26件罰單依法裁罰款新台幣1萬元,不過引用行政罰法予以減半,已有21名家長為孩子違法提供菸品給同學承擔罰款責任,尚有5件還在催繳中。

衛生局表示會持續密查取締,也籲請業者謹慎賣菸,確認購買者年齡、看證件,以免受罰。106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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