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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級醫療新制 醫院院外門診1年內撤照

2017/3/22 1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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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張茗喧台北22日電)強化分級醫療,衛福部今宣布,即起法人所設醫院只能在離島、原住民族地區設置院外門診部,而現存30家醫院的院外門診,須於1年內撤照,回歸母醫院登記,收費也比照母醫院。

衛福部今天發布「醫療機構設置標準」,衛福部醫事司長石崇良受訪時表示,未來法人所設醫院僅可在離島、原住民族地區設置「院外門診部」,導引民眾改變就醫習慣、促進醫療院所的分工合作。

石崇良指出,根據過去規定,醫院開業原本就有一張開業執照,申請健保醫院總額,如另設院外門診部,則會申請另一張開業執照,但申請的卻是基層診所總額,同時有2張執照,不僅會引發醫師管理問題,申報上更是跨吃基層診所、醫院兩方總額。

石崇良說,新制今天起上路後,法人醫院除了在偏鄉、離島、原住民族地區可設置院外門診,其餘一律禁止。

至於現存的30家院外門診部,須於1年內撤照,撤照後可選擇廢止院外門診部,也可回歸母醫院登記下,與原醫院使用同一張開業執照,除了收費將比照母醫院,健保費用也以同一機構進行申報,避免通吃診所、醫院總額。

石崇良指出,1年期限到後,如院外門診未主動更動撤照,衛生局將主動補登記到母醫院執照裡,全面廢止診所開業執照。106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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