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曬品效能參差 食藥署將加強抽驗
2016/11/20 17:28(11/20 19:45 更新)
(中央社記者張茗喧台北20日電)有醫師實測市售35款發現防曬產品,發現同樣防曬係數的產品效能參差。對此,食藥署表示,明年起將加強抽檢,如防曬效能不符標示,最高將開罰10萬元。
媒體報導,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國際醫美中心主任邱品齊耗時2年檢測市售35款防曬產品,僅1/3可同時防護皮膚曬傷、曬黑,呼籲衛福部食藥署應強制業者將防曬指標標示得更完整。
衛福部食藥署科長洪國登今天表示,防曬類化妝品除二氧化鈦成分以一般化妝品管理外,其餘防曬劑成分均以含藥化妝品管理,上市前須向衛生福利部辦理查驗登記,並出具與標示相對應的測定報告,才能宣稱產品防曬效能。
洪國登說,防曬係數標示大致分為3種,其中標示「SPF」代表可阻擋紫外線中的UVB,標示為「PA」或星級標示者,則代表可阻擋UVA,根據現行法規並沒有強制規定以哪一種標示為主,國際間也沒有各種標示得同時標的規定。
為了讓民眾用得安心,洪國登指出,明年起將加強市售防曬化妝品稽查抽驗,確保防曬效能與標示一致,如查出違規產品,將依 「化粧品衛生管理條例」開罰最高新台幣10萬元罰鍰,違規物品也將沒入銷燬。105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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