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物過敏誤認感冒 患者皮膚潰爛
2016/2/17 11:42(2/17 16:30 更新)
(中央社記者張茗喧台北17日電)藥物過敏不可輕忽,台大醫師表示,藥物過敏除了可能引發皮膚腫、長紅疹,也可能有發燒、喉嚨痛等類感冒症狀,若延誤就醫嚴重恐致死,呼籲民眾就醫時告知完整用藥史。
台大醫院皮膚部主治醫師朱家瑜表示,一名50歲病患日前因下背疼痛,向診所求診服用消炎止痛藥,連續服藥2週後出現喉嚨痛等類似感冒的症狀,令他誤以為只是一般感冒。
朱家瑜指出,病患自行服用感冒藥約2、3天,開始出現小便疼痛、全身長紅疹,求診後才得知是消炎藥過敏引發的「史蒂芬強生症候群」,皮膚出現潰爛,住院2週才痊癒。
朱家瑜表示,過敏症狀包括皮膚起紅疹、搔癢或長水泡,眼睛、嘴唇腫,口腔潰爛、口腔潰傷,以及類似感冒的喉嚨痛、吞嚥困難、發燒等症狀,可能在服藥數日後發生,也可能2、3個月後才出現。
「感冒之前吃的藥,往往才是過敏關鍵」朱家瑜說,不少病患誤以為藥物過敏是一般感冒,而延誤就診,嚴重可能出現全身長水泡等類似燒燙傷的症狀,甚至有致死可能。
朱家瑜指出,最容易引發藥物過敏的3大藥物包括降尿酸藥、抗癲癇以及消炎止痛藥,若民眾剛開始服藥一個月就出現喉嚨痛、發燒等感冒症狀,很有可能是藥物過敏,應儘速就醫並告知用藥史。
此外,食藥署近期推出「藥物過敏早期症狀自我檢視表」,提醒民眾以「疹、破、痛、紅、腫、燒」6字訣,檢查是否出現藥物過敏反應;有藥物過敏的民眾,也可請醫師將過敏藥品註記於健保IC卡,也可記載於「用藥過敏記錄卡」,連同健保卡隨身攜帶,避免誤用過敏藥物。1050217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