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退場學校校產不歸私人
2015/11/5 16:57
(中央社記者陳至中台北5日電)高教工會今天表示,教育部輔導私立大學退場的做法,會使「校產變私產」。教育部則澄清,學校退場後的校產處置,不得歸屬於自然人或營利團體。
教育部長吳思華日前在立法院指出,目前全國有35所大專校院因招生不佳,被教育部「列管」。高教工會今天在台北召開記者會,批評教育部輔導學校的做法,其實是加速學校倒閉,圖利私校董事會。
高教工會辦公室主任陳書涵以永達技術學院為例,退場後校產估計還有新台幣15億元,如果未在3年內順利轉型,董事會可將校產據為己有,罔顧師生權益。
對此,教育部高教創新轉型辦公室澄清,私校退場後,如果改辦其他教育、文化與社福公益事業,財產會一併轉移,不會進入私人口袋。
如果私校走「解散」的路,依照私校法規範,剩下的財產可以捐贈其他教育單位,或是交給所在地政府,但不得歸屬於自然人或以營利為目的的團體。
目前教育部也規定,經營不佳的學校一旦被列為「專案輔導」,需強制將不動產信託。財產清算時,必須優先清償積欠的薪資、資遣費等,維護教職員權益。104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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