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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標示新規上路 雲林稽查要求改善

2015/7/31 16:24(7/31 16:52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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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葉子綱雲林縣31日電)因應食品標示新規定上路,雲嘉3縣市今天同步稽查,雲縣查34家火鍋店、88家連鎖飲料店,不合規定者現場要求立即改善。

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連鎖飲料便利商店及速食業之現場調製飲料標示」新規定上路,雲嘉3縣市同步稽查「火鍋類食品湯底」及「現場調製飲料標示」。

雲林副縣長張皇珍、消保官林仁昇及衛生局稽查人員,前往斗六市1家火鍋店、2家連鎖飲料店,加上全縣稽查人員,展開突擊檢查。

張皇珍表示,全縣共稽查火鍋店34家,其中28家合格、現場立即改善完成6家;稽查連鎖飲料業者88家,其中74家合格,14家現場立即改善完成。

雲林係衛生局表示,今天稽查重點在現場調製飲料標示內容,是否讓消費者瞭解清楚,至於有關食品衛生安全,平常有定期或不定期稽查,以維護消費者食的安全。

衛生局指出,依照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規定,「連鎖飲料便利商店及速食業者的現場調製飲料標示」,應標示全糖的添加量及該糖量所含熱量、茶和咖啡及果蔬飲品的風味或口味及含量多寡。

衛生局表示,菜單須採張貼懸掛、立(插)牌、黏貼,或其他足以明顯辨明的方式,以註記、標記(標籤)或標示牌(板)標明,菜單字體長寬各不得小於0.2公分,其他標示形式各不得小於2公分。104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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