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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式脂肪傷心 含量逾0.3%須標示

2015/6/19 1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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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陳清芳台北19日電)美國3年後禁用有害的反式脂肪,以減少心血管疾病危害,我國7月1日起規定,包裝食物反式脂肪含量超過0.3%就須標示,供消費者選購的參考。

衛福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原本的標示規定,指的是「食用油的非共軛式反式脂肪(酸)」,7月1日後製造的包裝食品,適用的新規定是「食品中」非共軛式反式脂肪(酸)總和,在包裝食品含量達到0.3%,就必須標示含量。

台大食科所與台灣食品保護協會食安課程講師林世航營養師指出,新規定強制標示所有非共軛性反式脂肪酸的含量,無論是天然來源、食用油加工精製生成或是部分氫化植物油。

林世航解釋,由於非共軛性反式脂肪酸並不是只存在人造奶油等部分氫化植物油中,一般食用油,如:葵花油、沙拉油在經過精製過程中也會產生,且反芻動物的天然產品中也會存在。

董氏基金會營養組主任許惠玉說,反式脂肪常出現在烘焙糕餅及油炸食物中。消費者檢視這些食品時,不時會發現反式脂肪常標示為「0」,原因可能是食品每100克所含反式脂肪不超過0.3克,或是業者改用耐高溫的棕櫚油、改變植物油加工技術,結果反式脂肪大幅降低趨近於零,但飽和脂肪就增加了,吃多同樣易造成心血管負擔。104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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