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爭鮮進口鮭魚偷跑 被罰1年無法搶鮮

2015/5/7 14:32(5/7 19:48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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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陳清芳台北7日電)爭鮮食品進口鮭魚尚未取得輸入許可,就私下分切加工,違法作業程序,遭食藥署罰暫停受理「具結先行放行」,爭鮮想賣最新鮮的生魚片可能要委外採購。

爭鮮坦言報驗偷跑,但強調魚貨的品質絕無問題,只是報驗流程有瑕疵。

爭鮮4月28日空運進口135箱「大西洋鮭及多瑙河鮭魚」,4月30日向食藥署申請具結先行放行,5月1日初驗合格。一般來說,完整檢驗時間需要5天,爭鮮在5月2日下午6時取得食藥署的食品輸入許可前,就擅自將鮭魚分切加工,當天下午6時前被桃園縣衛生局複查時發現。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區管中心副主任王德原說,由於生鮮食品容易腐敗,因此業者必須通常會申請「具結先行放行」,將未通過檢驗的產品,先置放於海關冰櫃,檢驗合格後才可入關,爭鮮公司違反了這項規定。

王德原說,不清楚這批鮭魚是否被偷偷賣掉,已交由桃園市衛生局繼續追查,如果查到擅自販賣具結放行產品,處販賣價格1到20倍的罰鍰,食藥署也正研議更有效的執法方式,別讓進口生鮮食品偷跑。

全案是爭鮮食品違反進口食品報驗作業程序,涉案的鮭魚檢驗證明衛生安生無虞,爭鮮卻偷跑,搶快幾小時的時間,換來1整年無法申請進口生鮮水產品「具結先行放行」,只能慢慢等待檢驗結果再通關,或是委託其他同業採購。

至於全案是否有人檢舉,才讓爭鮮被桃園市衛生局時抓個正著,食藥署目前不清楚。104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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