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稅時 健保費補充保費可列舉扣除
2015/5/5 09:34
(中央社記者龍珮寧台北5日電)又到報稅時,健保署說,健保費及補充保險費都可作為個人綜所稅全額列舉扣除,此外,健保署並不會打電話、簡訊通知民眾金額。
健保署表示,5月是申報綜合所得稅期間,全民健康保險保險費和補充保險費都可作為個人綜合所得稅的全額列舉扣除,不受保險費扣除額2萬4000元上限限制。
健保署說,健保署不會就健保費繳納證明事宜主動打電話給民眾或以簡訊、Line等通訊軟體告知健保費金額或要求回電、點選連結,無論要撥打電話或點選連結都務必要謹慎。
健保署表示,民眾如有需要,請主動向各區國稅局查調健保費資料,或向投保單位或各扣繳補充保險費單位申請繳費證明。如有疑問可撥打健保署免付費專線0800-030-598查證,或撥打165防詐騙電話報案。1040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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